社会上有各种各样的行业,每一行业都应该有自己的高级人才。现代教育和考试制度的职能不同于封建社会单一的选拔官吏,它要面向整个经济与社会发展和全体社会成员自身发展的全面需要。这就决定了它应该有各种不同的学校体系和相应的考试选拔制度。根据社会分工的历史法则,全社会的从业人员可以分为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两大类别,与其职能相应的主要素质应分别为认知水平和动作技能水平。在现代社会中,已逐渐形成了知识型、知识—技能型,技能—知识型、技能型四个基本人才类型。毫无疑问,这几类人才应该各有自己的高考招生体系,否则必将导致考非所需、招非所用的现象。而我国现行的高考体制,则只适宜用来招收“知识型”人才的生源,其不合理、不科学之处是显而易见的。为此,建议作如下改革:
1、实施传统普通教育的高校和专业仍执行现行的全国统一考试、统一录取的方案。2、其他学校和专业的生源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,分别采取以下招生办法:①有术科要求的普通高校或专业(如艺术、体育类师范专业等)以全国统一的术科考试成绩作为主要录取标准,以地方性会考的文化课成绩作为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。②对高等职业院校或专业(含高级技工学校或专业)的考生实行“专项测试、对口升学”,主要测试其相应的职业技能、综合职业能力和部分关键课程,由招生院校主考,社会公证部门监督,择优录取。同时,增开中、高职衔接的“直通车”,扩大五年制高职的数量,开辟高招的新通道。③以体育竞技、杂技表演人才为典型的特殊技能人才实行1—14年级的一体化学校教育培养体制。3、探索建立沟通各类高等教育的课程衔接和学制转换机制,构建人才成长的“立交桥”。